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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00:00浏览次数:174299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机构设置情况介绍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落实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决定的事项;按照教育基金会章程要求规划并实施各类公益项目;完成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理事长交办事项;协调处理好内部外部的关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募资部、资助部、财务部。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办公室是基金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安排和处理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和事务;负责拟定教育基金会各类会议计划;负责沟通协调上下左右关系,为理事会当好参谋和助手。
(2)负责起草教育基金会文件稿和领导讲话等材料,研究并提出基金会发展规划,协调策划实施重点公益品牌项目。
(3)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筹备,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文件的拟定以及会议后各地反馈情况的收集汇总等。
(4)负责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办公会决定事项和理事长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催办工作。
(5)做好各类文件和公益活动材料的保管、存档。每年要进行一次文档清理,梳理归类,装订成册,编号入库。
(6)负责起草年度、阶段总结、计划、报告等文件。
(7)负责文电收发、宣传报道、简报编印、印章管理、文书处理、信息传递、信访处理等具体工作。
(8)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使用和管理,保障基金会有效有秩序运转。
(9)负责节假日安全和值班安排,以及交通车辆管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募资部
主要职责
(1)根据形势发展和我省具体情况,提出资金募集规划,制定具体项目募集方案。
(2)负责拓展募资渠道,广开募集资源。一是要在面上做文章,使我们募集的面最大化,二是要我们点线募资成为常态,通过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扩大影响,以吸收更多的资金。
(3)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海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4)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资助部
主要职能
(1)根据形势发展结合我省实际负责制订长期和年度资助规划。
(2)负责策划组织安排资助项目活动。
(3)建立资助学生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统计并向办公室提供。
(4)要总结研究资助信息的反馈情况,做到资助公开、公正、透明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对资助的学生开展感恩教育。
(6)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财务部
会计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2)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账及辅助账(页),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会计监督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5)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6)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出纳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本基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2)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4)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借用转帐票据要在借款单上注明票据编号,每月终了前,认真清理催办借出银行结算票据,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
(5)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帐收讫、转帐付讫等相关印章。
(6)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会计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7)帐簿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帐簿、现金日记帐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8)会计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